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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职能转变
发布时间:2014-03-19 17:06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三明确、两清单、一严格,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了区委对全区各级纪检组织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党委和区纪委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后勤保障等具体问题的落实。
    二是明确了各级纪检组织的职责职能,下力气精简协商议事机构,将原来牵头或参与的
104个议事机构,退交给主管部门,仅保留8个,确保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回归主业。
    三是明确了领导体制。各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基层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区委研究决定。
   
两清单制度使各级纪检组织工作任务更加明晰,一方面制定了职责清单,明确了12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制定了负面清单,禁止分管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民政救济、计划生育等7项行政工作。
   
一严格是从严管理,从重处理纪检干部。制定了干部培训、交流、轮岗计划和行为规范,对违纪违法人员一律顶格处理,点名道姓通报,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区纪委 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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