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渭区法院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线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的庭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经合议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线某某利用其负责某公司物业中心业务核算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以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将42万余元公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线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积极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旁听的代表委员们悉心聆听,观摩案件的审理全过程。
庭审后,区法院班子及该案合议庭成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就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该案审理中相关法律规定及量刑幅度进行了介绍,对旁听的案件庭审进行了点评,并向各位代表委员征询意见建议。同时,区法院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解执行难等方面问题和代表委员们进行了探讨交流。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庭审秩序井然,主审法官表现出娴熟的庭审技巧和驾驭能力,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代表和委员也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庭审旁听范围,真正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尤其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要邀请更多的群众参与旁听,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法院 高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