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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制定2019年双节“十严禁” 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1-11 11:19

为切实落实好中省市区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定,区残联制定了《2019年双节期间纪律规定》,内容如下:

一是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

二是严禁宴请上级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是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

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六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七是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八是严禁严禁公车私用;

九是严禁酒后驾车;

十是严禁参与赌博。

(区残联  陈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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