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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法院党组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15 19: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法院党组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巡察办主任安文喆同志向法院党组书记童建军同志传达了2019年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郭新荣同志就开展的专项巡察工作做了动员讲话,安文喆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建军同志主持本次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党发顺同志,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韦婵、雷鸣同志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法院纪检组组长出席会议,系统内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郭新荣同志指出,一要认真贯彻区委2019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同时,加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及市委“秦岭北麓”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市区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郭新荣同志强调区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

安文喆同志强调,要强化政治巡察定位,正确把握巡察方向;要强化政治担当作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强化政治规矩意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与区法院党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同德、步调一致的开展工作。

童建军同志强调,区法院所有领导干部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严肃纪律,全力配合;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据悉,区委巡察组将在区法院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8月12日-9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3991686245 ,电子邮箱:lwqwdsxcz@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法院监察室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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