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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08 16:52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7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昱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钢就如何做好巡察工作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要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2021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顺利完成了本次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听取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指出,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在积极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增强;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得不够紧;5、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杨钢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守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加强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闫永江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把整改的过程与具体检察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巡察组有关成员,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临渭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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