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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08: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成立11个巡察组,从2021年9月6日至9月30日,对11个县(市、区)和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华山景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

此次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结合市委正在开展的“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要求,以“三聚焦一加强”为抓手,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中省环保督察检查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被巡察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政治根源、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的人和事,督促被巡察地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调阅资料、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下沉了解情况、督促立行立改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根据本轮巡察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地区在“三聚焦一加强”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交有关单位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市委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地区设立了联系信箱。

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巡察组进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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