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不仅是唐代的一位著名诗人,而且还是一位清廉勤政的官员。在他任杭州刺史期间,一天,白居易吃过早饭走进书房,很自然地拿起书桌上两块从杭州天竺山寻得的石头观赏起来。看着看着,猛地他心头一震,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他感到很对不起杭州、对不起天竺山。于是,他提笔写下了一首满含自责的诗句,诗云:“三年为刺吏,饮冰复食蕖。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恰在此时,他的朋友刘禹锡登门拜访,一眼看见书桌上的那首墨迹还没有干透的诗,吟诵后很诧异地问白居易:“区区两块小石头,你何必放在心上呢?还写诗责怪自己,不值得,不值得!”说完摇摇头。白居易却不这么认为,他意味深长地对老友说:“是啊,区区小石头说明不了什么。可它是杭州人民的石头,也仅仅属于天竺山,我怎么能据为己有呢?再说,倘若每一个来天竺山游玩的游客都把天竺山的石头带回家,那哪里还有天竺山秀美的景色呢?虽说当时我只想把它们带回来作纪念,现在看来就像是我贪污了杭州人民的千两黄金,怎么不让我感到自责呢?”一席话说得刘禹锡连连点头。
为人要自清,为官当自廉。白居易只因"天竺山"的两片石头愧疚万分,还怕因此伤了清名。山石虽不值钱,带回两块石头对于常人来说应该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但在白居易眼里却关乎天竺山的秀美景色,关乎一个人为官之道,就好比带走了千金,取之玷污名声,不是一个为官清廉者应该做的事。白居易这种“慎微”的律己精神,不仅使刘禹锡折服,也让我们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