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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要用“高科技”,让谁胆寒?
发布时间:2009-11-27 09:57

监听、窃听技术,这些只有在影视剧中才让人得以闻见的高科技名词,不久将可望走下"荧屏",在风云激荡的反腐败斗争中大显身手。这个讯息不仅让身处反腐败一线的卫士们倍受鼓舞,增添了斗争的必胜心,同时也引起了普通民众的极大兴趣。

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被认为是第二轮司法改革开始的标志。《济南日报》报道说,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透露,鉴于"现在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的规定部分,对职务犯罪侦查的考虑不够",估计通过这次司法改革,包括监听、窃听等在内的技术侦查手段都能得到明确规定,这些技术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看了这则消息,我想,如果这些高科技手段被广泛运用于职务犯罪侦查中,相信我们的反腐败工作一定会如虎添翼,战果也会更加值得广大民众的期待。

近年来,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趋于多样化、隐秘化、甚至高科技化,这就要求我们的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断更新观念、调整思路,根据形势和斗争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尝试一系列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确保能够打赢新形势下反腐败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人民战争。

目前,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尚未将技术侦查和秘密技术措施列为法定侦查措施,而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因此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支撑。这就给侦查、收集、固定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无形中也给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与我司法机关"藏猫猫"的空隙,留下隐匿、湮灭、销毁证据的可乘之机。如果监听、窃听等技术侦查手段有一天能够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无异于在腐败分子的头上撒开一张张无形的天网,实现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触角"无缝隙"覆盖,那些硕鼠和蛀虫们必将无可遁形,一举一动,都完全暴露在我侦查视线中,插翅难逃。日后在将其送上法庭时,作恶犯科者即便想抵赖和推翻犯罪证据都不怕,因为我们已经将他们的涉嫌犯罪过程一一"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当庭展示。届时,高科技侦查手段所具有的强大的科技威力和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将是无可替代的。

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使用监听、窃听等技术侦查手段,因其与公民的隐私权之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擦枪走火",所以,即便在西方国家也受到较多限制。但是,只要我们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尊重人权、科学实施,考虑周全、部署周密,措施得当、方法灵活,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这些高科技"武器",必将成为我们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又一"杀手锏",足以让各类腐败分子无可遁形,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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