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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奉公——白居易
发布时间:2018-12-30 09:56

唐朝贞元年间,著名诗人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第二天公开审案。

第二天白居易审案的时候,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各打四十大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至于这些行贿的银子,白居易都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白居易为何发怒?原因是白居易有自己的“官念”,即“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和“亲民爱民”。现在看来,白居易这个“官念”也很时髦。他具备了为官者的基本素养,让人可畏、可敬、可亲。其品行不但在古代官场中是典范,也是如今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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