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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检监督聚焦聚力主业临渭区推行区直部门办案协作区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29 13:43

为有效解决区直部门纪检监察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临渭区实行区直部门办案协作区制度。

一是创新办案机制。将全区70余个区直单位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对重大、复杂且发案单位难以独立查办的案件,由办案协作区查办。同时,区纪委也可根据案情直接向协作区交办案件线索。

二是实行上级纪委与案发单位双重领导。案件查处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力量统一调配、集中管理,赋予协作区案件初核权、立案建议权、调查权和处理建议权。

三是夯实主体责任。发案单位为案件的责任主体,单位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查办案件的立案、处理、移送审理,以及案件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是严格考评奖惩。每半年组织对协作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对支持、配合协作办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干扰、阻挠协作办案的追究党政纪责任;对违反办案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区直部门办案工作效率,促进办案水平再上新台阶。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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