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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渭南市临渭区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15-11-30 14:50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渭南市临渭区开展了巡视。2015年11月23日上午,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渭南市临渭区反馈巡视情况。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刘长楼出席会议,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刘伟向渭南市临渭区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临渭区委书记杨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在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之前,刘伟组长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11月10日省委赵正永书记在听取2015年第三轮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巡视情况作了反馈。

    刘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渭区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用发挥不够,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大,层层传导压力衰减;纪委聚集主业不够突出,查办重大案件力度不大;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区直部门还存在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基层民间非法集资融资问题不容忽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纪律规矩意识谈漠,遵规守纪不严,村民监督组织作用弱化;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执行不严,“三公经费”压缩工作力度不大;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一些基层干部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考察干部不深入、不细致,事业单位进人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需加快进度。

    刘伟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两个”主体责任,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快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进度。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坚决纠正超预算支出等问题,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

    刘伟强调,临渭区委要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委赵正永书记在11月10日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期分批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将本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办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杨林表示,省委巡视组对临渭区的反馈实事求是,全区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把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要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把从严治党作为首要职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为建设“宜居宜游、富美临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田进进、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及巡视组部分成员,渭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军出席反馈会,临渭区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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