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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以案示警 开展庭审现场教育
发布时间:2016-05-27 18:04

2016527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临渭区丰原镇劳动保障所原副所长李建安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临渭区纪委与检察院、法院联合,组织全区20个街镇纪(工)委书记、劳保所长、区人社局领导干部50余人参加了庭审教育现场会,用身边事、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学法、明规矩和教育干部的双重效果。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建安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当庭法官将寓教于审贯穿始终,现场党员干部认真旁听,持续井然。在庭审现场会上,主审法官结合本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并以增强法制观念、警钟长鸣为题为旁听的党员干部做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制报告;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警示教育;区纪委要求所有党员要坚守底线、慎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用失足干部的深刻教训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坚守做人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真实的庭审过程和鲜活的案例及生动的法制报告,使他们零距离、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一定要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范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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