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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细化任务分解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9-05-16 10:30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纠正和防范“七个有之”,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攻坚战,切实为基层减负。责任单位:区委,责任人:区委书记。”近日,临渭区制定印发《2019年区级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指标和任务要求》,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全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区委领导班子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区委书记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区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责任更加明晰,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成员推卸责任,上级不向下级推卸责任。

细化任务、清单管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专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巡视巡察等方面,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为主体责任十二项职责、监督责任十六项职责,有效解决落实“两个责任”“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实现“两个责任”落实的项目化、清单化,通过台账式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落细落具体

层层传导、任务落实。《通知》要求,各街镇、部门要参照区级层面年度指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分解,迅速制定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指标和工作任务;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上下贯通,形成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发展。(临渭区纪委监委  何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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