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政府各直属公司,各人民团体: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打赢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令畅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明纪律要求,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带着感情开展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具体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认真履职尽责,夯实工作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负责、守责、尽责。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财物保障,加强联防联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有力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卫健、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做到科学防控、处置有力。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任务第一时间落到实处;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地,带头并引导群众不串门不拜年,不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纪律保障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点查处以下十种行为: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二是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三是对疫情排查不到位、对重要疫情信息以及个人和家人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四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五是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六是干扰卫健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等行为;七是对群众反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八是组织或参与不合时宜的聚会、聚餐活动等行为;九是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私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十是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对失职渎职或造成严重影响、重大损失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顶格处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委
渭南市临渭区监委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