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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纪检监察在行动之一】“五项举措”为疫情防控提供监督保障
发布时间:2020-02-07 16:5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渭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政治机关定位,采取五项措施,聚焦监督首责,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高效顺畅,取得实效。

迅速行动,扎实部署。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区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区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强化监督检查,严查十种违纪违法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迅速印发《关于受理在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向全区发布推送,坚持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收集问题线索,迅速处置督办。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17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当日全部处置到位。对网络舆情进行密切关注,严查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和媒体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腐败问题、失职渎职等问题。

聚焦重点,强化督查。由区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分三个层次成立13个督查组,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分类进行督查:一是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牵总督查;二是对进出全区21个卡口设点情况督查;三是对城区六办所有社区、小区、家属院等设置检测点工作情况督查,切实做到督查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做到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的再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加大发现问题能力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中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疫情信息上报中瞒报、漏报、迟报和对疫情防控物资挪用、截留、挤占等10类问题,一经发现,从严从快查处,顶格处理。1月27日以来,对街镇、卫健、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关键部门和客运站、火车站、医院、综合市场、主要路段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00余次,构筑联防联控严密防线,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高效顺畅开展。

动真碰硬,严肃问责。针对前期监督检查情况,区纪委监委对疫情防控安排不到位的四名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约谈,下发整改督办单15份,信访转办件17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整改,全面到位,做到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果断处置,认真排查薄弱环节、规范防控流程、堵塞问题漏洞、防范化解隐患,克服一切困难,做足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充分准备,以必胜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面摸排,加强防控。树牢防控意识,着力做好机关、系统防控工作,成立纪检监察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明确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职责、任务,做好干部个人、办公室消杀防护工作,认真排查机关干部春节假期出行情况,对所有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备案,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每天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构筑联防联控坚固防线。(临渭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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