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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三个明确”强化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
发布时间:2023-11-13 16:10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临渭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在全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促进廉洁自律树好形象。

明确报备范围,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干部凡涉及个人家庭婚丧嫁娶的均须报备。明确报备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标准、邀请对象及书面承诺,特别要注明宴请使用烟酒品牌价格,宴请桌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桌,确有特殊原因需扩大宴请桌数须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事后除报告是否严格按照事前报备情况执行外,还须报告收礼及支出情况。明确报备程序,单位主要领导操办本人或直系亲属婚嫁事宜需征求区级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其他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干部)需同时征求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意见;操办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纪委监委电话报备。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党性、守纪律、正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做勤俭节约、树文明新风的表率。

截止目前,全区共有29名领导干部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区纪委监委随机对部分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现场监督。(临渭区纪委监委  武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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