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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他人“病因” 做到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16-09-02 09:42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有一个专题栏目叫《忏悔与剖析》,刊登了落马贪官的内心忏悔,成为党员干部的“活教材”。一篇篇忏悔录详细地记载了这些官员思想滑坡的过程和身陷囹圄的心情,我们在叹息的同时,从中可以看出,他们走向堕落深渊的第一步都是理想信念出现了问题。对照他人的“病因”,我们要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牢牢守住第一关。

一是强化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学习是一个人增长知识的必由之路,如果放松了学习,就摘不到生活的新绿,就会故步自封、跟不上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人都很重视业务学习,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不分昼夜地搞学历进修、知识钻研、能力提高,学习效果显著,工作显得游刃有余。但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思想政治学习,或认为这是务虚走形式,出不了成绩;或认为这是高层的事,跟自己不搭边;或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没必要去学;甚至有人不知道学什么,认为耽误时间……凡此种种,枚不胜举,等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被惩处时,却痛哭流涕、懊悔不已。《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章不仅明确规定了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而且提出了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个人只有将自己的理想融入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投身于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作为党员,我们必须逐条逐句地研读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全面领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用党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廉洁奉公,坚守纪律红线。离党纪越远,就离腐败越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高重瞳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他在忏悔录中说:“自己10年来工作变动频繁,学习时间也主要放在钻研业务知识上,没有认认真真地通读过一遍党纪条规,更不用说研读理解掌握了。”这段发自内心的话说明缺少学习就会缺乏党章意识,就会把党纪党规当作“耳旁风”,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就是迟早的事。翻开忏悔录,一页页写满了少年奋斗史、青年成长史、中年悔恨史,无不让人痛恶而又惋惜。“如果有点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我都不会走到今天这步!”福建省宁化县粮食局原局长邓德银如此写到。前一个案例是没有学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党纪国法,思想上缺少基本的政治意识;后一个案例是没有法纪观念,扬言等这阵风过去,“你的生意照做,我的局长照当”,不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者皆因触犯了纪律红线受到了惩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举措,是党提高执政能力、完成执政使命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规党纪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正如高重瞳忏悔时所言,“党纪国法应该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常学常用的工具”,可惜醒悟得太迟。严管就是厚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主动对照“病因”,自觉树立党章意识,始终把党规党纪烙印于心,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是求真务实,干好本职工作。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答案有很多种,干好本职工作必不可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没有他们立足岗位干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担当,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兢兢业业,夙夜在公,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要敢于亮明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恪守“三严三实”要求,明确干事创业准则,持续推进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言行一致和表里如一。焦裕禄、沈浩、杨善洲是优秀党员的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继承和发扬先辈们鞠躬尽瘁的精神,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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