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拧紧自我监督的“螺栓”,是陕西省纪委监委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特点。
今年,省纪委监委出台了《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等,印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将严禁慵政怠政,口大气粗、以职压人,拉托吃请、打牌赌博、公务活动期间饮酒等行为列入其中……从细处入手、从规矩着眼,用制度严格约束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端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
“‘十条禁令’表面上是给我们戴上了‘紧箍咒’,实际是为我们履职之路加上了‘安全阀’,我们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自身行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岐山县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
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监督还需多层防守、全面加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就是其中重要一环。
省纪委监委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对组织放心、群众公认、干部服气者大胆提拔使用。公开选调年轻干部、定向选调办案骨干、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为机关补充后备干部17名。近期,再次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25名优秀干部,在充实机关力量的同时,始终保持“一池活水”,让整个队伍都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严肃查处 坚决防止“灯下黑”
监督执纪的“手电筒”,不光要照别人,更要经常照自己。
省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汇报。针对反映问题和查处个案中发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对发现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线索,及时建立台账,坚决清理门户,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
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3人次,对7人进行提醒谈话。在专项审核的163份干部档案中,对发现的存疑档案予以重新认定,体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重在早期、重在小节。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省纪委监委态度鲜明: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清理“门户”!中陕核集团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勋严重违纪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统计,2017年,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120件,处分131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4人次。
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道路上,陕西省纪委监委一刻不停在探索、在创新、在发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