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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三 扎紧自我监督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9-01-10 09:55

    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监督执纪工作纪律方面失职失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规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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