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情况看,聚敛钱财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特征,只要有利可图,黑恶势力就会插手介入。”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童碧山说,黑恶势力团伙的公司化特征日益凸显,“软暴力”成为常态,他们除了涉足“黄赌毒”、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传统领域,还开始向金融、网络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很多涉及放高利贷、“套路贷”和暴力讨债活动。
在专项斗争中,各地各部门瞄准犯罪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治理。一些地方还结合本辖区的治安形势特点,突出重点,主动作为,除恶务尽。比如,山西公安机关结合辖区黑恶势力与文物犯罪错综复杂、紧密联系的实际,同步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坚持“三追一挖”(追逃犯、追资产、追文物,挖案件“保护伞”),2018年破案数、抓捕数、追缴文物数均超过前7年之和,一大批国宝级文物相继“回家”,文物犯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关系网”“保护伞”的存在,是导致黑恶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长期盘踞一方欺压百姓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党中央明确要求,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扫黑除恶步履坚实,专项斗争必将不断向纵深推进。(人民日报记者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