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短短几个字,质朴厚重,饱含深情,凝结着对人民群众深沉的大爱,彰显了共产党人的高尚追求,展现出一位大国领袖的为民情怀、责任担当。
“无我”的概念,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带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表现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追求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注目的是天下苍生。“无我”,其实可以称为“大我”。习近平总书记讲“无我”,并将其与“不负人民”相结合,以无我之境界、为民之情怀,彰显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无我”,是共产党人的大格局。之所以“我将无我”,正是为了“不负人民”;“无我”的境界,正是在尽瘁为民的担当作为中辉耀升华。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体现了“无我”与“为民”的有机统一。“无我”,则心底无私天地宽,就能眼睛看着大局、心里装着百姓,就能破除本位、担当作为,就能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就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扑下身子、挑起担子,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坚持做到面对是非立场坚定,面对利益不计得失,面对违纪违法行为动真碰硬,面对硬仗迎难而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有“老虎”打“老虎”,有“苍蝇”拍“苍蝇”,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中国纪检监察报特约评论员 常如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