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是整治“四风”问题的一道“撒手锏”,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用活这道“撒手锏”,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围绕重要节点开展通报,释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强烈信号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给心怀侥幸者敲警钟、释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如今已成为常态。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共公开通报曝光了10批“四风”典型案例,其中8批均在重要时间节点。
在中央纪委的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在重要时间节点密集通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去年为例,一年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副省级城市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和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1100余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共有7个月单月通报超过100起,分别是1月(132起)、2月(123起)、4月(118起)、5月(122起)、6月(149起)、9月(172起)、12月(151起)。这7个月份分别处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要节点期间,占全年通报问题总数的八成以上。
开展专题通报,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
去年12月21日,云南通报了10起违规公款购买茶叶谋取私利典型案例,云南省农信社用66.6万元公款采购2000盒礼品茶用于送礼、普洱市移民局先后19次用公款购买1299饼普洱茶作为馈赠礼品等问题被曝光。
“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严守纪律规矩,在公务接待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侥幸心理,严于律己”“我端正了态度,感到无尽的悔恨,悔恨自己不深入学习党纪国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尝试在通报典型问题时,附上被处分党员干部的“现身说纪”,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去年以来,我们已经几次在通报典型案件的同时进行点评,这样能让广大党员干部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亮明纪律红线,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报曝光并非目的、也非终点。通报既是为了惩戒当事人、更是为了警醒更多人。被通报者要知耻后勇、知错能改,切勿一错再错,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