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对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财政局(国有资产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层粮库)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区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购销的政策法规,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对照涉粮部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要求情况,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情况;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情况,重点了解落实党政干部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情况;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情况。检查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重点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廉洁从业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重点了解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积极收购粮食并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情况;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法规情况;执行粮食存储政策法规情况;执行粮食销售政策法规情况。区委安排需要巡察了解的其他方面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与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18191730862,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邮政信箱:渭南市胜利大街48号临渭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转区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收,邮编:714000,电子邮箱:lwqwxcez0913@163.com。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信访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