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
2021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取得了巡察整改的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办领导讲话、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至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二级单位,并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研究,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局党组全体成员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10项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全面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土地要素保障等本职业务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使整改成效体现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的成效上。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突出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至今,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1号活动日、每周集中理论学习会等方式,先后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在青海、西藏、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理论书籍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结合抽查笔记、理论测试、通报成效等措施,有力的巩固和强化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成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各人各岗位达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二是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健全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分层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诉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提醒和帮助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增强忧患意识,树牢理性信念。四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传达了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并就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思想教育、阵地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
3、关于“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安排专人定期协同桥南镇政府、区林业局对秦岭两宗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开展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全力保护生态恢复成果,确保秦岭北麓临渭段不再发生私采乱挖行为,坚决杜绝形成新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二是严格按“三定”方案对机关超设股室进行整改,目前超设的信访办、后勤办已经撤销,相关职能和人员已经划入其他相关股室。局党组正对超设的开发利用股结合工作职能、人员构成进行认真调查研判,待条件成熟后进行整改。三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有空置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乐天社区、双创社区、阳光社区剩余房源已全部处置完成。东城苑小区剩余房源已督促鼎泰公司拿出出售方案,等待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出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方面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牢牢立足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顿百日行动。把“四风”整改和开展“十项重点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大提升转作风行动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从“庸懒散慢虚粗”6个方面查找问题,主动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良作风,逐人列出问题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由局党组结合实际情况督促个人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边整边改,注重实效,不搞走过场。二是实行中层周例会制度,局主要领导组织于每周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和上级最新要求,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三是正在拟定《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构,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区重点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开展情况抓好抓实限时督办,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2、关于“履职尽责还不够到位”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对我局实施的阳郭镇和阎村镇11个村、官路等2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组织开展了专项自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单位从事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开展专项教育,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项目内外业工作规范性。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已按照项目实施和内业规范要求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巡察反馈的建设用地供应不及时问题为导向,积极协调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筹集征地资金,加紧督促各街镇和项目单位加快批而未供项目征地工作,持续加大供地力度,确保即征即供。截至9月底已完成处置1021.5亩批而未供土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以促进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重点,正在拟定《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及分工》,对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逐层级明确了各自承担的党建责任,有力地推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九个一”党建工作职责》,自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至今共开展每月1号党员大会3次、5号支委会3次、20号党小组会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理论宣讲1次,党员集中学习9次,专题研讨2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三是在各类组织生活开展当中,坚持用党章党规持续规范党员行为,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局党员积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动参与学习教育和各项组织生活,不断推进党员队伍思想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力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对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正在进行修改完善,旨在进一步明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组议事要求,理清局党组会、局领导办公会议事内容和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各类议事规则和程序。坚决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集体决策,力争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民主打下了制度基础。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召开了全局党员参加的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巡察组反馈关于党建各项问题进行了通报,在会上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号召全体党员举一反三,对标整改。二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逐人深刻开展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三是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带头参加1号党员大会、5号支委会、20号党小组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理论学习、心得交流等活动,与其他党员一起交流互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极大增强了全体党员积极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关于“干部管理还不规范”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严格控制现有规模,坚决杜绝新的编制与岗位不符现象发生,坚决做到只减不增。二是加大混编混岗消化力度,在人员使用过程中结合机关股室各岗位职责和人员需求,着重抓好人员身份界定、按编定员和人员分流工作,逐步减少机关股室使用事业编人员数量。同时拟协调区委编办,争取在全局事业编总量内对各二级事业单位编制数量进行调整,力争编制与在编人员相互对应。三是针对部分岗位干部轮岗交流缓慢问题,以符合工作需要、能岗相适、优化人员结构、培养锻炼干部为原则,一方面修订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待成熟后逐步充实到相关岗位,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盲区”问题
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每年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二是正在拟定本单位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制定执行落实,着力推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三是已完成对人员考勤、因公外出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对迟到、早退、代签到、不登记外出、有事不请假等违反制度行为逐项明确了惩处办法。同时在多次会议上强化全局纪律作风教育,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自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至今共开展考勤专项检查2次,通报违反考勤人员3人次。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学习,教育财务人员从严加强票据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双签制度,对票据要素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目前正在对单位现行财务方面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件,未办结1件,办结率66%。其中巡察组查岗发现个别干部不在岗问题,提醒谈话3人;工会账务问题已整改到位;两名同志受处分仍领取目标考核奖金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巡察期间,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共1件,具体为故市镇张银成反映中国铁塔渭南分公司通讯铁塔违法占用耕地信访线索,具体办理进展为:中国铁塔渭南公分司于4月9日对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标准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审理于9月27日做出判决,依法驳回铁塔公司诉讼请求。而后铁塔公司不服初审判决正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我局正积极准备二次应诉。待关于此案行政诉讼程序履行完成后,我局将继续申请法院对中国铁塔渭南公分司违法占用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四、下一步打算
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努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按时整改到位。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围绕“十项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部门任务、本职工作等中心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持之以恒转变班子和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班子和队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学习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四风”问题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聚焦“慵懒散慢虚粗”等不良作风,教育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争先创优、服务群众意识,用心树立自然资源党员干部新形象,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四)持续强化部门常态长效机制建设。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找准根源漏洞,倒查制度缺陷,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渭南市临渭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