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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临渭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9 10:5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临渭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临渭区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和纪委监委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临渭区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党的十九大以来,临渭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创建省级美好生活示范区为契机,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临渭为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建了南塬郊野公园,城区新建绿地13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有助于抑制扬尘和空气质量改善。排查整治秦岭“五乱”风险点,成功创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临渭区作为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

1.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一是区委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式比较单一,多以发资料会后自学和集中领学为主,研讨培训和座谈交流少。二是针对城区大气质量突出问题开展调研不够,形成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的高质量调研报告较少。三是住建、交通、水务及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4个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够扎实。

2.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有差距。近年来,临渭区先后加大投入开展农村绿化、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项目,但还存在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就地掩埋等问题,“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措施执行不到位。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的还处在停运状态。

3.部分工作落实有短板。临渭区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还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分类投放设施和末端处置还不完善,如对餐厨垃圾集中处理未做到日产日清。

(二)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1.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还需加力。一是城区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近三年,临渭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未完成市考指标。建筑工地扬尘控制“6个100%”执行不到位。二是水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农村生活污水还存在雨污未分流等问题。三是防渗防雨措施不达标,粪污发酵灭菌不完全,对地表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2.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需加强。一是违规取用水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排碱渠存在将生活污水排入排碱渠现象。三是秦岭“五乱”问题排查整治还不细致、不彻底。

(三)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1.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一是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不够,研究环保问题相对较少。二是环境信访问题反映强烈。如餐饮油烟污染、噪声、建筑工地扬尘、双替代等问题。

2.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有待提升。一是主动监督意识还需加强。主动出击不够,相关职能部门线索移送不及时、线索质量不高。二是“以案促改、以案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还需加强。

3.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仍需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的错误认识依然存在。虽然下发了《临渭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但有些部门对自身担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了解,没有将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工作合力不够。

(四)加强对中省环保督察检查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方面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涉及临渭区整改任务26项(均为参与整改),已全部销号。但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不力,“双替代”产品使用普及率不高。

2.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临渭区整改任务28项,2019年省委秦岭专项巡视反馈17项,已全部销号。2021年6月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临渭区整改任务28项,临渭区制定了《整改方案》。但巡察发现:还存在沋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群众耕种农作物等问题;采砂点设备拆除不彻底,存在死灰复燃隐患问题;医疗废物监管不到位问题;南塬部分砖厂在线监测设施未联网、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问题;老城区雨污分流未整改到位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正确认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临渭为抓手,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执行区环委会《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在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厘清、夯实部门及镇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积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契机,全面落实河长制,重点抓好沋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大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智慧秦岭”建设,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强化日常监督。严查损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加快建立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建设美丽临渭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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