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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6 15:03

中秋、国庆假日将至,为持续强化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总支副书记、原主任罗振强超标准接待、收受业务往来商人“过节费”、高档酒水问题。2018年10月,罗振强在任区疾控中心主任期间,虚增业务量套取资金5万元用于超标准接待。2022年至2025年,罗振强在任区妇计中心主任期间,收受业务往来商人“过节费”、高档酒水等折合3.1万元。罗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9月,罗振强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区住建局规划股原股长刘争斌违规收受服务对象香烟、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5月至6月期间,时任区住建局规划股股长刘争斌在区殡仪馆迁建项目中先后收受迁建综合项目相关人员赠送的6条细支南京雨花石香烟,同时接受宴请两次。2025年6月,刘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官底镇下薛村新庄组组长赵巧玲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并违规购买香烟茶叶问题。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赵巧玲未将村民缴纳的集体土地承包费54317元上交至集体农财账户而自行用于该组水电费、保洁费、劳务费、工程费等支出,其中购买香烟、茶叶支出2295元。2025年4月,赵巧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孝义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陈冲、孝义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同科技挪用、套取师生餐费,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期间,孝义镇中心小学时任校长陈冲安排该校副校长同科技,通过虚增学校食堂食材费的方式套取师生餐费80000元,用于学校支出,并购买高档香烟花费11640元。同时,陈冲在未召开校委会研究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其弟陈某经营的蔬菜经销部作为孝义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并与陈某以签订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的名义承包食堂。2019年11月、2020年12月,陈冲安排同科技先后两次挪用师生餐费共计116250元,用于学校其他支出。2025年7月,陈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缴至学校公户;同科技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食品中队副中队长肖博在行政处罚工作过程中执法程序缩水问题。2023年5月,肖博等二人对孝义镇中心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校存在公示不完全、有收入公示但无支出公示等问题。肖博在未按照规定走立案程序,未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的情况下,以陕西省代收罚款收据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取该校3000元罚款。2025年6月,肖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向阳街道林机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高红莉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监管空白问题。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向阳街道办通过全干会、专题会、印发文件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安排,要求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但林机社区在历次排查辖区安全隐患过程中,均未将辖区原东方红化工厂区域纳入其安全生产、自建房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范围。2025年6月,高红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蔺店镇大钟寨村党总支书记马永吉违规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问题。2023年至2024年期间,蔺店镇大钟寨村将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虚报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24000元,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2025年6月,马永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三张镇岳家村二组组长岳亚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并将剩余资金存入个人名下问题。2021年1月,三张镇岳家村二组组长岳亚征未将该组集体资金61946元按规定上交村级账户,而是陆续将15530元直接用于卫生费、平整路面、美化道路等支出,剩余46416元存入个人名下。2025年8月,岳亚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缴至村委会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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