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7-03 22:19

       1.潼关县环保局原局长高继荣职务犯罪问题。2017年6月以来,潼关县环保局原局长高继荣,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以宣传名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8.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以印制环保知识背胶年历为由,与他人相互勾结骗取单位现金10万元。同时,还查明高继荣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高继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华州区水务局河道管理站职工李建忠非法采沙问题。以华州区水务局河道管理站职工李建忠为首的家族团伙长期在赤水河非法采沙,社会影响恶劣。2018年11月23日,华州区监委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华阴市华西镇新和村村民李小虎、李春虎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华阴市华西镇新和村村民李小虎、李春虎,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未取得相关土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严重破坏大量原有植被,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8年8月21日,李小虎、李春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渭南市纪委监委)

版权所有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渭南市临渭区监察委员会
电话:09132079010   邮箱: lwqjwjys@163.com   网站备案:陕ICP备20220027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