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 部 门 > 正文
文旅局派驻组:加强监督检查 焕发革命文物生机
发布时间:2021-05-12 14:42

为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根据《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要求和省市文件精神,临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文旅局纪检监察组近期对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全区4处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7处区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一般共24处单位,通过仔细对照2021年1月陕西省文物局公布《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对全区崇凝镇老爷庙、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宣化观事件旧址等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点,以及砚台、粗布衫、清油灯等4处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点进行了全面排查。

围绕革命文物日常管护、日常巡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稳妥,没有遗失损坏。结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重点监督检查免费开放和开展纪念日、主题党日、文创产品、红色旅游等开发利用情况,确保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使革命文化不断弘扬,红色基因持续传承。结合文旅融合发展,围绕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蕴含的革命精神、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对充分发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发挥革命文物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焕发新的生机。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方针政策结合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发挥历史延续价值。(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文旅局纪检监察组 周西芳)

版权所有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渭南市临渭区监察委员会
电话:09132079010   邮箱: lwqjwjys@163.com   网站备案:陕ICP备20220027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