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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0 17:23

为持续推动全区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临渭区向阳街道赵王村四组组长张琦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6月,赵王村四组组长张琦与土地承包人张红刚续签合同时,在未与对方协商的情况下,伪造群众代表签字,将合同价款提升至每亩每年400元,合同签订后也未在本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致使承包人多次到街道办、区信访大厅和区纪委反映该问题。2023年9月,张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临渭区三张镇魏宋村副书记郭长安违反财务规定问题。2018年9月至2022年11月,时任魏宋村村主任郭长安将原背坡村小学租金25000元和原科研站租金150元交由村会计于军军账外保管,未存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并将该25150元均以白条入账,先后用于支付修路占用群众土地补偿、村主任助理闵师娃工资以及其他人工费等。2023年11月,郭长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渭区向阳街道马家村书记马孟良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2022年8月5日,马家村两委会决定,将马家村扶贫果库以每库每年12000元对外出租,收益用于向村贫困户分红。同年10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马孟良私自将4个果库交由该村村委张卫朋先行无偿使用。11月7日,两委会研究讨论果库租金事宜时,张卫朋以果库已投入运营为由,只愿支付25000元,该村两委同意,随后村两委将租金中的2800元用于向贫困户分红,20000元用于偿还果库地面硬化商砼欠款,剩余2200元由马孟良保管直至案发。2023年11月,马孟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渭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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