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下载中心 > 下载中心 > 正文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05 14:25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
    本年度共性考核指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考评
内容
    主要扣分项目及扣分依据 扣分 合计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情况 (60分)
党委(党组)
(25分)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     ①年初大会安排部署情况,未安排扣2分。
    ②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一次扣1分。
    ③查看年初任务分解文件,没有的扣2分。
    ④廉政教育月活动,有文件、汇报、活动资料,缺一项扣0.5分;
    ⑤街镇是否制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制定扣1分;无个人报告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扣1分。
    ⑥是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无正式文件扣2分。
    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半年、全年),缺一次扣1分。
    ⑧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查实施方案,未制定扣1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阶段印证资料,缺一项扣1分。
    ⑨“三个助力”工作落实情况,查安排部署文件,无文件扣1分;是否建立台账,未建立扣1分。
    ⑩因主体责任或“三个助力”落实不力,班子成员被问责或约谈的,每次扣2分。(党风政风监督室扣分)
   
  2.完成2017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分解、有检查、有考核,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
  3.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整改要求。
  4.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扶贫、环保、市场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
主要负责人 (20分)   1.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抓好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按照规定报告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①签字背书制度,分别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缺一项扣1分;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亲自批办并有批办意见,未签字扣2分,签字未批示扣1分。
    ②领导干部写实制度,写实记录本记写情况,缺一项扣0.5分,未记写扣6分。
    ③责任制报告制度,个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半年、全年),缺一次扣1分。
    ④分别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廉政提醒,缺一项扣1分。
   
  2.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管辖党员干部的监督。
班子
成员
 (15分)
  1.推动实施主体责任清单,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①签字背书制度,分别与分管科室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缺一人扣1分。
    ②领导干部写实制度,记写不全每人扣0.5分,未记写每人扣1分。
    ③责任制报告制度,个人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未报告的每人扣0.5分。
    
纪委
监督
责任
落实
情况 (40分)
执纪审查(20分)   1.践行“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①对辖区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廉政提醒,未开展的扣3分。
    ②执纪审查情况。(案管室扣分)
    ③信访登记册、4个台账、点名接访本记录及信访件查处情况,缺一项扣0.5分;点名接访牌是否更新,未更新扣0.5分;举报箱未设立扣0.5分。
    
④未及时完成上级批办件的,每件扣1分。(信访室扣分)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立案、处分、移送司法人数增幅较大。
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分)   1.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①没有报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扣1分。(党风政风监督室扣分)
    ②“三个助力”方面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党风政风监督室扣分)
    ③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党风政风监督室扣分)
    ④作风建设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查工作安排及处理情况,资料不全扣1分,无资料扣2分。
  2.强化扶贫、环保、市场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3.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镇(办)纪委消除“零查处”。
  4.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自身建设情况(5分)   1.落实“三转”要求,把握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①查看单位领导分工文件,印证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分管其他工作,仍分管的扣1分。
    ②查看专职纪检干部情况,专职纪检干部没有专职的,扣1分。
    ③街镇是否设立监察室,未设立的扣1分。
    ④信息报送情况。(宣传部扣分)
  2.聚焦主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考核组长(签字):                              填表人(签字):                                                得分: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表格下载

 

 

 

版权所有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渭南市临渭区监察委员会
电话:09132079010   邮箱: lwqjwjys@163.com   网站备案:陕ICP备2022002723号-1